空地雜草太長 中縣擬對地主開罰

空地雜草太長 中縣擬對地主開罰

台中縣不少土地長期閒置,雜草叢生,成為髒亂點或治安死角,常引發民怨卻無法可罰,縣府法規會5日通過自治條例草案,將對放任空地雜草超過50公分的地主,最高處以6,000元罰鍰。
依草案內容,公、私有土地只要雜草長度逾50公分、任意堆置廢棄物導至病媒蚊孳生、房舍傾頹或朽壞有礙觀瞻等,所有人或管理者都有責任。草案也要求政府機關,負起道路安全島、綠地、公園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維護工作,且4公尺寬以內巷弄的路面、水溝,相鄰或相對住戶也要負責清除垃圾,否則一樣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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