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18日發佈消息,2001年至2014年,中央財政共安排森林生態效益補償801億元,其中2014年安排149億元,納入補償的國家級公益林面積為13.9億畝。
在2001年至2003年三年試點的基礎上,中央財政於2004年正式建立了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支持國家級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國有、集體和個人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均為每年每畝5元。
資料顯示,2010年,中央財政將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提高到每年每畝10元。2013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將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提高到每年每畝15元。
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建立,有效地促進了國家級公益林的管護,減少了林區水土流失,提高了森林整體生態效益,促進了當地居民增收。
